博集天卷 | 梁彦增《沉默时,请大声朗读情书》

作者 梁彦增
2024-04-29 1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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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鸭山这几天不太平。

一具残破的尸体身上一丝不挂,被扔在安邦河的河岸上,头在污染发臭的脏水里泡着,好像是一块很早以前就长在那的石头。最早发现的是附近早起晨练的老人,被吓了个半死,然后公园的工作人员报警,警察过去检查了现场。

郑方明对这案子好奇极了,他进了刑警队将近十年,也遇过几次大案,可每次他都是个旁观者,看同事们忙前忙后,无论是办案还是领功,都和他没关系。对于这种现状,郑方明也曾表达过几次不满,领导的态度是拍拍他的肩膀,说机会以后有的是,让他再沉淀沉淀;家里老爷子的态度则是斜觑他一眼,再没了下文。尽管没机会办案子,他的职级还是一点没耽误地往上升着,对此郑方明并不感到开心。

去现场的同事一回到局里,郑方明就追着问起了情况。同事懒得答话,只是扔给他一沓子照片,让他自己看。照片里的是一具男尸,死相极惨,身上外伤无数,四肢关节都被打碎,表情因为疼痛和恐惧而扭曲在一起,屎尿拉了一裤裆,关节都被钝器打碎,但致命伤还是胸口上的一刀,从刀刺入伤口的角度上判断,凶手个子不高。

郑方明说,这个案子让我也跟跟呗?

同事正忙于把现场采集回来的信息录入电脑,听到郑方明这么说,忽然笑着站起来,搂住了郑方明的肩膀,说小明,这事危险,咱们犯不上趟浑水,你多忙忙局里的事,咱们以后都还指着你呢,哈哈。

郑方明有点无奈,他知道他爸爸早就跟警队上面打了招呼,危险的案子一概得离他远远的。他讨厌父亲的过渡干预,可他也知道,没有父亲的关系,他压根就进不了刑警队。他的警察梦,对于父亲来说,只是一场带有暴力元素的过家家。

可郑方明也有他逃避的方式,他有范东。

 

郑方明跟着范东一起去看望张娟,已经有些日子了。

每天下班,他就买上盒饭和水果,去张娟家。张娟的家住在一条铁路的旁边,上面是连接新兴广场和客运站的立交桥,铁路从桥下面穿过去。来往双鸭山的火车一向缓慢,经过居民区的时候,它们就会慢得像最后一天上班的老职工,晃晃悠悠,发出隐忍而失落的声音。铁路往西大概二百米的地方,有个巨大的垃圾回收点,往里走大概两间房的距离,是一间批发雪糕的小店,那就是张娟的家。

张娟此刻正瘫在床上,毫无意识,全身的生机都已流失殆尽,只能勉强维持,她时时刻刻发出着沉重而浑浊的呼吸。郑方明看到她的时候,没办法像最开始认识她时那样,只保持单纯的厌恶,而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些许同情,只是这同情并不能强烈到让他上手照顾,他每天要做的事,就是把盒饭和水果放下,然后看着范东和刘学成忙上忙下。

刘学成是张娟的儿子,却不是范东的。实际上范东和张娟的关系,仅仅是商场的同事而已,只是在张娟出事之后,范东主动肩负起了照顾的重任,郑方明以前从没发现,范东还是这样一个富有爱心的人,可他也不意外,范东毕竟是一个从中学时代开始,就已经被称为“大侠”的人。

给张娟换完了尿布和床单被褥之后,刘学成又把房间内外仔细打扫了一遍,然后才开始写作业,范东则是拆开盒饭包装,拿出郑方明买的粥,一口一口吹凉了,送进张娟的嘴里。天色已经很暗了,刘学成写作业的时候,只能借立交桥上一点微弱的灯光,勉强看清,他用粗粗的手指紧握着钢笔,脸几乎要趴在作业本上。

郑方明问,这么暗,怎么不开灯。刘学成抬头说,我妈现在没工资了,出事之后我爸也不知道去哪了,家里剩的钱不多,得省着点用。郑方明点点头,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刘学成旁边,看着刘学成写作业,看了几分钟,觉得无聊,就又回头看躺在床上的张娟。张娟家的床是一张上下铺的铁床,没出事的时候,刘学成自己睡在上铺,张娟两口子则都在下面挤着。现在刘学成的爸爸跑了,就只剩下张娟母子,张娟自己占着一张下铺,刘学成为了方便照顾,就干脆把上铺的床板拆掉,睡在地上。现在范东就正坐在床板上,耐心而温柔地吹着塑料勺子里的粥,像是个专业的陪护。过了一会,范东喂完了粥,就把剩下的餐具都放在地上,靠在墙边休息,两个中年男人,都静静地看着一个孩子写作业。

这种静谧的画面并没有维持太久,就被一声突如其来的轰鸣打破了,张娟家角落里放着的大冰柜,忽然发出了吵闹的制冷声。范东问刘学成,你爸走了之后,冰棍摊儿还有人看吗?刘学成摇了摇头。范东又问,那冰柜就关了吧,没人卖货,开着也是费电。刘学成说,不行啊范大爷,冰棍都还在里面,关了就都化了。范东说,不怕化,咱们今天都把它们全吃掉。

范东拔掉大冰柜的电源,又招呼着郑方明,让他搭把手,两个人把大冰柜搬到了外面,范东把刘学成叫出来,让他再拿来几张马扎,三个人背对着立交桥,坐成一排,从冰柜里抓出一大把雪糕,撕开包装纸吃起来。范东吃得很爽快,三四口就咬掉一整根奶油雪糕,然后再撕开下一根;刘学成则吃得极仔细,撕开包装后,先要舔一遍雪糕的四个角,然后再平平地舔,吃到后面,还要高抬着头接住,生怕雪糕上化掉的甜水落在地上。范东说,你得吃快一点,不然剩下的那些都化了。刘学成说,平时都不吃的,我舍不得。郑方明不喜欢这些廉价雪糕的味道,他只是看着另外两个人,极偶尔地咬上一口。

范东说,吃吧,以后万一挺长时间都吃不着的话,今天就吃过瘾咯。

刘学成点点头。

范东又说,除了冰棍,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。

刘学成摇摇头。

范东说,我小时候,最想吃的就是猪肉,永远都吃不够。可是我们家穷啊,买不起好猪肉,就只能买豆猪吃,像你这个岁数的小孩,都不知道什么叫豆猪。豆猪就是有病的猪,它带了寄生虫,吃了就得病,没有人会买那种肉吃,只有我们家买。小时候过年,我妈买了半头豆猪,整整一天的时间,我们全家轮流上岗,拿着刀,一点一点地把猪肉切成薄片,把里面的豆儿摘出来,这样吃了才不会生病。但那时候的猪肉真香,嗐,他妈的,怎么跟你一个孩子说这个。

郑方明对此刻的范东感到困惑,他记忆里的大侠,似乎很少有话这么多的时候。

刘学成指着范东的胳膊问,范大爷,为什么你胳膊上有这么多烫出来的疤?

范东脸上露出严肃的神色,对刘学成说,范大爷小的时候犯过错,进了监狱,在那里面我学到一个道理,就是人不管做什么,都是有代价的,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,都是一样。所以我在监狱里每次违反条例,都要想办法给自己烫个印儿,这就表示,我受过罚了。

刘学成说,疼吗?

范东说,当然疼。

刘学成说,那就不能不违反条例吗?

范东想了想,认真地说,不能,男人得负责任。

刘学成忽然露出狡黠的神色,有点顽皮,又有点坏坏的,很像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脸上,经常浮现的那种表情,可也许是因为他年纪轻轻,就得被迫担负起整个家庭的命运,所以这样的表情在他脸上,其实并不多见。

刘学成说,男人要负责任,那是不是我们小孩儿就不用了?我还是男孩儿嘛。

他这句话一说出口,给范东和郑方明都惹笑了。范东用力地搓了搓刘学成的头,说你小子,小聪明还不少,你现在又得上学,又得照顾你妈,不能还把自己当小孩儿,得像个男人。

刘学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。

郑方明也凑着身子,问范东说,东哥,你在里面,违反的都是啥条例啊。

范东说,打架。他的脸上还带着没来得及散开的微笑。

经常打架的范东,才是郑方明脑海里熟悉的范东。可郑方明总觉得,这段日子里的范东,和他记忆里的越来越不一样了,不像大侠了,反而像是个恭顺老实的中年人。是什么影响了他呢?郑方明带着困惑,又看了看屋子里瘫痪着的张娟,他忽然想起来,自己第一次遇见这个女人时的情形。

 

郑方明走进商城的时候有种错觉,好像整个城市的人都躲在这栋楼里避雨。一对穿着校服的高中生抱在一起,细长弯曲的头发贴在女孩脸上,男孩用手搂着她的肩膀,低声说着话,后面不远处是个修手表的侏儒,蜷缩在木凳上,瞪着眼盯着他们,修表摊前面是纷繁交错的脚印。

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郑方明就是想来看看范东。前两周同学聚会,范东就没来,其他老同学都好像因为这件事松了口气。郑方明有点哭笑不得,人十几岁的时候打架混社会,难不成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,还依旧不变吗?没那样的事。在饭桌上,郑方明像玩笑一样把这话说了,一个在教育局上班的家伙想反驳,可看看郑方明青筋暴起的粗壮小臂,又看看他挂在门口的刑警制服,终究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。

如果说,范东上学时像一把锋利的三棱刮刀,那他现在就像是一根旧皮带。郑方明走到他边上的时候,他都完全没有注意到,只在专心致志地收拾被顾客翻乱的棉袜。旁边的摊位是个肥胖过度的中年女人,脸上泛着红光的肉淹没了眼睛,头发紧绷绷地裹住头皮,被她撑得仿佛马上就要一根根断掉,一件纯白色的跨栏背心,胸无力地垂着,搭在更高耸的肚子上。里面什么都没穿,郑方明想着,觉得恶心,他认为这世界上绝不该有人对这个女人产生性欲,甚至和她说话都让人不适。可她现在就正和范东说着话。那女人正是张娟。

女人说,我家那个驴肏王八养的老爷们儿,天天喝酒打麻将,不着家,得亏我家那个小子是个好样的,学习都不用我操心,等以后他考上大学,我得跟那个王八犊子好好算算账,这些年不能白便宜了他,有怨报怨,有仇报仇。

范东说,哎,是嘛。

女人说,范大哥你评评理,我应该不应该。

范东说,应该。

郑方明看着范东正整理着棉袜的手,看着他细腻而富有条理的动作,无论他怎样回忆,都没办法想起,眼前这个小贩的手,当年是怎么握成了那对坚硬的拳头。范东的身上,到底还有哪些地方是他熟悉的呢?郑方明寻找着,他稍稍踮起一点脚,向范东的摊位深处窥伺,终于在那张小小的椅子上,看到了一本《笑傲江湖》。

郑方明说,东哥,忙着呢?

范东慢悠悠地抬头,啊,小明啊。

女人把话茬接了过去,范大哥,你朋友啊?

范东说,是我高中时候的同学,郑方明。

女人说,哎哟,郑大哥,干啥工作的。

郑方明没理她,接着对范东说,东哥,同学聚会你没来,我寻思人多你可能不自在,就过来看看你,快别忙活了,走一块出去喝点儿。

范东说,不行呀,要看摊的。

郑方明说,听我的,走。

于是范东就从柜台里挤出来,郑方明惊讶于那空间的狭窄,范东人本来极瘦,但站在那竟没什么活动的余地,要从两家摊位的缝隙中通过,还要竭力稳重,以免碰掉了邻家的货物。范东钻到外面,想想又觉得不对,就对胖女人说,张儿,我去和同学喝酒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完,今天摊就收了吧,你受累,帮我把盖布子铺一下。

胖女人爽快地应下,挪到范东的摊位里,从挂着那一面帽子墙的最顶端解开一个活结,一整段灰布流淌下来,把所有的帽子遮盖住,一直延伸到外面,包裹住柜台上的东西。范东从柜台外接住,整整齐齐地盖好,又掖了掖两个角,双手平摊,前前后后地抹了几遍,把布上的褶皱抹平,才放心地跟郑方明说,好啦,我们走吧。郑方明点了点头,心里回想,她在柜台里走动时,就像是一大块流动的胶。

外面的雨还在下,只不过已经小了好多,他们两个人走在雨里,不紧不慢。

范东一向是这样走路的,无论是三伏三九,白天黑夜,雷雨暴雪,他就是要一步一步稳稳地走。高中时,在一群混混中,其他人上蹿下跳,玩世不恭,他就显得格外扎眼。

不认识范东的人,看他瘦瘦小小,也不多话,可能觉得他好欺负,那可大错特错。郑方明对此就深有体会,有次他撞见范东在厕所里和人打架,一个错身,两拳一脚,对手就已经被范东按在了便池里喝水,从那一刻开始,郑方明就发誓,这辈子和范东只能做朋友。

郑方明选了家杀猪菜馆,点了一锅酸菜白肉,一盘肘子,和几瓶啤酒。他喜欢看范东吃肉,从很久以前开始,他就觉得看范东吃肉是一种享受,一种仪式。范东会像刽子手一般地掰开筷子,精妙地从容器里夹出一块肥瘦匀称、恰到好处的肉,在酱油碟里蘸好,再缓缓地送进嘴里。范东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挑剔,唯有在吃肉上讲究,如果蒜泥不够粘稠,或者肉的火候不好,他会非常介意。幸好,这家菜馆的厨师手艺不赖,郑方明不眨眼地盯着范东把白肉夹起来,按从前的节奏走过一番流程,咀嚼烂碎,咽进肚去,又眯着细长眼睛长舒一口,才终于也心满意足地倒上了啤酒,对范东说,来东哥,先干一个。

东哥,现在还跟以前似的,爱吃肥肉啊?

爱吃,肥肉好吃。

我真羡慕你,吃这么多肥肉,一点都不胖。

你不懂,越是瘦人,才越爱吃肥肉。

我也爱吃,就是吃不了多少,一多就腻,而且也怕胖,这两年没咋地,胖了三十斤了都,前几天洗澡上秤一称,都快一百八了。

胖点好,胖人一般生活都更如意些。

嘿嘿,看你话说的,干警察哪有啥如意不如意的,说不定那天就死大道上了。

不会,小明你是聪明人,不至于到那步。

东哥又埋汰我,你这几年都不咋找我,怎么地,老弟有啥事得罪你了?

没有,只是我不喜欢警察。

你看你,干这个不也就混口饭吃么,再说了,这社会总少不了我们,保卫个治安啥的。

保卫治安,不好说。但警察教给我一件事,我记到现在,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,自己做的事自己就要付出代价,无论那个代价有多大。

尽管天色阴沉,可在菜馆的灯光下,郑方明还是不自觉地盯住了范东搭在桌面上的胳膊,细细的,皮肤很白,从手腕处开始,一连串烟头烫出的痕迹,延伸到肘部,像是一阵猛烈的炮火轰击过的阵地。绵长的雷声在窗外响着,郑方明把一片肘子夹到酱碟里,不说话了。

从饭馆出来的时候,郑方明又遇到了张娟,还有她的孩子。

那男孩皮肤黑黑的,个子蛮高,贴头皮的卡尺寸头,露在校服背心外面的肌肉凝练,个子比他的妈妈还要高些,和母亲那稍显诡异的肥胖不同,张娟的孩子带有一种健康的结实感。郑方明走近的时候,张娟正笑眯眯地给儿子讲卖货的事,男孩闷声听着,没见答话或是点头摇头,仿佛对母亲的一切事情都不愿表达态度。

看见两人走过,张娟热情地招呼,范大哥,郑大哥,这么快就吃完啦,儿子快来,这范大爷你认识,总跟妈一块卖货的,这是郑大爷,范大爷的同学,叫人。

男孩小声嘟囔,范大爷,郑大爷。

张娟说,这孩子就这样,不愿意吱声。

郑方明没办法再装傻,就接着话头问下去,孩子这大个子可不小,得上高中了吧。

张娟说,哪儿呀,虚岁才十三,今年下半年才上初中呢,就是长得膀,跟他们同学在一块,就属他显眼,但是听话,从来不给我惹事。

范东说,不早了,都赶紧回吧,明天还得起早出摊。

郑方明说,我上你家待会儿,好久没去了。

范东稍露出些犹豫的神色,但最终也没有拒绝。

他们两个就这样去往范东家,从商城走回去,要接近一个半小时的脚程,但在这样雨后的夏夜里,人们都很享受这样走路的过程。双鸭山的线车六点半就收,路上只零零星星地过几辆出租,摆夜市的小贩们陆续起摊,但只占据两三条马路的空间,走出这一段路,这个城市就变成醉汉们的游乐场。

郑方明没有和范东并排,而是稍隔着两三个身位,亦步亦趋地跟在范东后面,他高大的身躯投出的阴影,完全把矮小的范东装在了里面,范东双手反背在身后,有点极其细微的驼背,就像个憨厚的乡镇企业家。

郑方明说,东哥,咱俩有好多年,没这样一起走了吧?

范东说,好多年了。

 

郑方明以前就爱跟着范东,从高中开始。

开学报到的第一天,郑方明就听说学校里有个大侠。那天他们八点钟到校,是个阴天,一排展览板上写着班级姓名,每个人找到自己的名字之后,就去各自班级的牌子后面等。郑方明看了一圈,在七班那张纸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,没着急过去,还和初中时的几个朋友站在后面聊天。朋友问他,明哥,分的几班啊?郑方明回答,七班。另一个朋友接话,操,牛逼啊小明,和大侠一个班。郑方明问,大侠是谁。朋友说,你他妈学习学傻了,大侠都不认识,等着吧,很快你就能知道了。

郑方明当时对这个绰号是有些嫉妒的,十几岁的半大小子,没有人不想做大侠,但每个人的大侠身份,都只能在自己心里有效,只有朋友嘴里的这个人,他的大侠身份是公认的,是约定俗成的,甚至如果你不知道他,是应该遭到鄙夷的,郑方明开始好奇了。

被班主任带到教室,分好座位,郑方明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问旁边的同桌,兄弟,你知道大侠是谁吗。那男生是个小矮胖子,戴着一副厚镜片,听见郑方明说话,有点怯,赶紧摇了摇头。郑方明想想,这样的男生,满心都放在学习上,不可能知道这种事,就也不再问,往后一靠,开始听班主任讲,你们都是各个学校的尖子生,才能在一中见面,要珍惜这三年,对自己负责。郑方明左耳进右耳出,他激越的思想世界,已经全部被大侠占据,没有班主任的空间了。

一开始,郑方明是想独自寻找大侠的,但这一过程并不顺利。一中的学生以苦读者居多,剩下还有一部分,尽管不爱学习,但也对了解江湖典故缺乏兴趣。郑方明在班级里问了好几个身材壮硕、模样凶悍的男生,没人承认自己是大侠。最终耐不住好奇,郑方明只好去找那个跟他提起大侠的朋友。朋友说,你为啥对大侠这么感兴趣呢。郑方明说,就是想知道什么人能配叫这外号。朋友说,来我给你指。两人走到七班门口,朋友一指靠着窗沿发呆的瘦子,跟郑方明说,看见没,就他。郑方明说,范东?你是不是跟我俩扯犊子呢,他指啥能叫大侠。朋友说,我一开始也不相信,不过等你见识到了,你就服了,在这之前,我就一句话,别得罪他。

于是郑方明开始了他漫长的观察,范东在食堂吃饭,他坐在隔壁桌,范东去厕所蹲坑,他在外面抽烟,范东也注意到了他,但没在乎,范东从来不对这些事上心,只是偶尔他会有点期待郑方明偷袭他,给他一拳,甚至亮点家伙,但是郑方明什么都没干,只是跟着他。范东没有让郑方明等得太久,那天他提好裤子,吐了口痰,从坑位里出来,被一个大个儿堵在厕所门口,然后就是那郑方明久难忘怀的两拳一脚,来势汹汹的挑事者已经被按在了便池里。从人堆里走出大侠的拥护者,蹲在大个儿的旁边说,就他妈你,还跟大侠动五把抄,不过你命挺好,今天大侠拉完,正好赶上冲水。所有男生都大笑起来,除了大个儿。

在见识到了大侠打人的能耐之后,郑方明和范东就成了好朋友。范东的一切吃喝开销,郑方明都主动承担,每到周末还带范东去游戏厅打游戏,有时候一下午能打掉几百个游戏币,郑方明从来不在乎,也从未跟范东提过什么要求。过了大半个学期,郑方明才找了个机会,向范东请教打架的技巧,范东那时斜仰着头,瞄了一眼郑方明满是期待的脸,就扭开了脖子,说小明,你不是打架的料。郑方明失落地垮了下来,他长长地叹出一口气,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被盖棺论定了的懦夫,所有的英雄气概都已被抽出身体。可范东又拍拍他的肩膀,说没关系的小明,你有你东哥,东哥是大侠。郑方明就又高兴起来了。

到了寒假,范东邀请郑方明去他在南小市的家里吃饭。那是郑方明第一次去范东家,也是他第一次进南小市。从出生开始,郑方明就一直住在楼房里,只有在去农村亲戚家串门的时候,才能偶尔见到火炕和泥巴路。但南小市和农村又很不一样,这里是城市的一部分,有歌厅、汽车诸如此类的文明造物,却又尘土飞扬,低矮破落。

一路上,范东都在给郑方明讲他的事。郑方明有些感动,范东一向话少,今天能给他讲这么多,一定是把他当做了很好的朋友。范东给郑方明讲了,他第一次被人扯去参加打架,因为瘦小,本来是被拉去凑人数的,可当他一拳打得对面最壮的混小子蜷缩在地上,发不出声时,他就成为了这场战役绝对的英雄,领头的混混紧紧地拥抱他,说他就像电视剧里的乔峰。尽管这场架的起因是某个邻校的调戏了某人的女朋友,诸如此类的烂事,但被记住的只有范东。从那之后,又经过几次硬仗的洗礼,所有学校里不安分的小子都记住了他的名字,还有他的绰号——“大侠”。随着两人逐渐向南小市的核心走去,范东讲述了一个个自己的辉煌时刻,如果是别人,可能会把他的话当成是炫耀,可郑方明觉得此时自己是世界上最懂范东的人,他认为他们意气相投,已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生死之交。

路上他们还经过了一段铁道,上面有一群少年似乎在打架,范东没当回事,可郑方明却想看一会,于是范东也就不走,手插着兜,和郑方明一起观战。少年们对他们事不关己的样子好像有点介意,可当他们的眼神触及到范东的时候,就又很快地低下了头,回归到自己的战争之中。看到这样的场面,郑方明对范东愈发崇拜了。

打了好一会,忽然听见一声汽笛,一列装满了煤的火车从远处驶过来,少年们被迫各自分开,跳到铁道两边等车通过,他们扶着受伤的朋友,手里还拿着砖头和磨尖了的螺丝刀,透过车厢与车厢之间的缝隙,他们凝视着彼此满是血丝的眼睛。

范东说,小打小闹,咱们走吧。

范东家住在环卫大院的最深处,在这里住着的人,大部分都是环卫局的职工,但范东家是例外,范东的爸爸本来是在矿里下井的,后来得了肺病,没法再干重活儿,就从矿里搬到了市里,范东的妈妈在别人家做保姆,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。这都是郑方明进门之后不一会,范东的爸爸讲的,过程中范东始终平静,只是当两个人拿着瓶子去小卖部换啤酒的路上,范东才对郑方明说了句,小明,我家的事,不要跟别人说。

范东的妈妈做保姆不在家,晚饭就只有三个男人一起吃,范东做饭,郑方明就和范东的爸爸聊天。在这功夫里,郑方明观察着范东家,屋子很狭窄,灯管也很暗,但收拾得还算干净,虽然空间不大,但在角落里还是放着一个小书橱,里面摆着两排书。范东爸爸说自己虽然干不动活,但日常的打扫还是能做,越是闲着,就越觉得心慌,所以有时候一天要打扫上好几次。

饭桌上,范东爸爸一直在问些学校里的事,问范东上课专不专心,和郑方明平时在一起都做点什么,又说自己家里条件不好,要是范东有什么困难,就辛苦郑方明尽量帮一帮。他说的时候,范东一直低着头,不停地往自己嘴里扒饭,好像有点窘迫。郑方明拍拍范东的肩膀问他,东哥,我看你书柜里有本《白玉老虎》,我早就想看,找了挺多家书店都没找着,借给我看两天。范东从饭碗里把头拔出来,看着郑方明说,好。

饭后范东让他爸先睡,自己要和郑方明再出去走走,然后带着郑方明去了自家的仓房,用钥匙开了门,一股浓浓的灰尘味儿钻进郑方明鼻子里,使他打了两个喷嚏。范东把手指比在嘴上,跟他嘘了一声,又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手电。借着光束,郑方明看清仓房里堆满了柴火,范东和他一起把柴搬开,角落里斜立着一根钢管。

范东跟郑方明说,小明,这就是我的家伙,以后你想打谁,跟我说。

 

这么多年过去,范东住的房子依旧没变,只是父母都已经不在家里了。

郑方明跟在范东后面,用手赶走围着他们飞了一路的蚊子小咬,换鞋进屋。尽管从外面看起来破旧,可范东的屋子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,郑方明猜想,可能是范东继承了父亲喜欢打扫的习惯。屋子里的布置也和当年差不多,除了书架上的武侠小说好像更多了,它们摆得整整齐齐,只有一本孤零零地被放在炕头上。

郑方明说,东哥,现在还看武侠小说呢?这么老派。

范东说,新书都看不惯,还是以前的小说看着有意思。

范东嘴里说着话,动作却没停,他麻利地爬进炕里,把床柜门打开,从里面拿出两床被褥,仔仔细细严丝合缝地铺好,他盯着自己铺好的床铺看了两眼,忽然好像想到了什么,回身从柜子里又拿出两床褥子,都铺在了炕稍的位置上,他像之前在摊位上抹平盖布那样,把褥子抹得尽可能平整,又直起身检查了两遍,才指着炕稍对郑方明说,小明,你睡这个,要不炕太硬,你睡不惯。

两个人早早就躺下了,月光透过薄薄的窗纱照在他们身上。郑方明总想和范东聊点什么,他扭头看向旁边,因为身下的褥子很厚,范东看起来比他低了不少,他只好转身侧躺,把脸完全对着范东,说东哥,你在商场干活,见多识广,有啥见闻给我分享分享不?

范东没回话,但看他的表情好像在很认真地思考着,着实想了一会,他才说,不知道售货员准备要闹罢工算不算?

郑方明说,算啊,这多有意思,为啥要罢工?你策划的?

范东连忙辩解,说不是不是,是两个女的组织的。

郑方明说,那要是真罢工,你参与吗?

范东说,我就随大流儿呗,人家要是真能弄起来,我就跟着,要是没成,也就拉倒了,大不了每个月多交点钱。

郑方明不知道该如何回应,只能又慢慢把身子转了回去。没人说话,屋子里响着蛐蛐儿的鸣叫声,此起彼伏,郑方明觉得褥子好像还是有点不够厚,隔着三层,他依然有点硌得慌。忽然听见范东说,小明,对不起啊。

郑方明说,为啥说对不起啊,东哥?

范东说,刚才在饭店,对你态度不太好。

郑方明说,没事,我理解,我明白。

又沉默了一会,范东又说,小明,谢谢你啊。

郑方明闭着眼睛,这次他没再问为什么。

 

郑方明也没想到,等到了这年最热的时候,趁着学生们都已经开始放暑假,街上逛街的人明显变多,张娟和王姐的罢工活动,还真组织了起来。

罢工的起因,是商城的老板提出要涨租金,每个摊位在原有的基础上,要再加百分之十。这事对范东本人来说无关紧要,首先他摊子小,百分之十也无非是两包烟;其次他既没有成家,父母也早就不联系,一人吃饱全家不饿,所以不差那点租金钱。可张娟反应很大,理由是她家的孩子马上要上初中,买新书本新文具再加上课外补习,样样要钱,家里的男人又不争气,所以一分一毛都要嘴攒肚捱,再加百分之十的租金,将会把她的生活彻底击溃。

范东果然也跟着一起,他每天还是照常来街里,但不出摊,只带个马扎,往商城门口的阴凉里一坐,听人扯闲话。郑方明总是找机会,来试探范东对罢工这件事的态度,他总觉得,那个曾经的大侠,在这洪流涌动的时刻里,绝不会甘于平凡。可无论他怎么问,范东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,有一次逼急了,范东把手里的武侠小说一合,头也没抬,只是把眼睛往上挑,甩下一片狰狞遍布血丝的下眼白,盯住郑方明说,小明,这事不是我组织的,你跟我说不着,你要是真操心,去跟那女的说,她是领头的。手指了指王姐,又把小说翻开了。

郑方明没办法,他知道范东不想说的事,就是怎么也撬不开嘴。他只好隔三差五的来商场,也不穿制服,只是往范东旁边一坐,那个修手表的,叫小刘的侏儒,时常过来找他搭话。小刘对罢工这事极为热情,他对郑方明说,罢工是件大好事儿。郑方明问为啥,小刘面带得意地一指范东手里的书,说我拿武侠小说给你举例,武侠小说里的大侠吧,都是扯淡,你说世界上哪有武功啊?唰唰唰飞天遁地的,又是劫富济贫,又是惩恶扬善,都不现实,要我说,在现实生活里,能带领咱们发家致富的,就是大侠,我觉得王姐就是大侠,要不是她组织咱们罢工,是不是就得多交那百分之十的租金?现在一罢工,老板不挣钱了,马上就得给咱们解决问题,这是啥?大侠!

说完,小刘问,兄弟,你干啥工作的?

郑方明说,警察。

小刘说,啊呀,罢工,犯法吗?

郑方明眯着眼睛微笑,一句话不说。小刘支吾了几声,快步走开了。

小刘说那些话的时候,郑方明一直偷瞄着范东。大侠这个称谓,他们都是很熟的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这是别人称呼范东的方式。但郑方明的理解却和小刘完全不同,在郑方明的认知里,范东之所以被称为“大侠”,是从来和致富啊、罢工啊这些事扯不上关系的。他为什么会被人称作大侠?是因为他可以一拳把人打得跪下,让那人吐着酸水,浑身抽抽,这代表着什么?代表能被叫“大侠”的人,唯一的必备条件就是拳头够硬,张娟和王姐的拳头够硬吗?郑方明有点怀疑。他盯着身旁那个拳头够硬的人,目不转睛地盯着,想从范东的表情中找到一丝蛛丝马迹,可却没有,范东似乎完全沉浸在飞天遁地的武侠故事里,对外面的世界毫不关心。郑方明眼睛都有点酸了,他像很多年前那样,又叹了一口气。

到了中午,王姐给罢工的售货员统一订了盒饭,有风言风语说,王姐在这过程中吃了回扣,不过这几天群情激愤,全都是冲着商城,所以也没人计较。更何况王姐把这局面组织起来,已经是劳心劳力,从中使些小聪明,大家也只装作不知道。

在吃午饭时,张娟总是和范东一起,然后重复地询问自己做的是否合理,仿佛特别需要范东的回答,作为她行动的舆论支撑。张娟总说,范大哥,但凡有一点活路,我都不至于这么闹,我就一个老娘们儿,没那么大章程,确实活不下去了,那孩子上中学,啥不花钱呢,是吧范大哥。范东说,是呢。然后慢条斯理地扒拉着盒饭,从菜里把花椒粒挑出来。

王姐比张娟更硬气些,她从不浪费吃饭的时间,总是把一些罢工者聚在她周围,给她们讲些斗争的经验,几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聚精会神,连吃饭都忘记了。王姐说几句,就要提醒一下,你们别光顾听我说话,吃啊,不吃饱,哪有劲罢工啊,别回头回家了,你们老爷们儿看饿瘦了,说我虐待你们啊。周围的妇女们一听,都哄笑起来。

在罢工持续将近两周的时候,伴着周围其他商场的热闹经营,张娟他们的横幅也拉了起来。横幅上面写着“保护售货员血汗,坚决反对涨租金”,张娟和王姐站在两张长桌上,拿着喇叭大声疾呼:我们挣钱不容易!坚决反对涨租金!小刘更是冲在前面,围着条幅前后打转,给路人讲述涨租是多么的不合理。可范东没什么反应,他和路人一样,注意力完全被隔壁商场搞的人妖表演吸引了过去,一个五官硬朗的男人穿着短裙,站在台子上唱“我是女生”,底下一群人津津有味地看着,甚至还有几个带着孩子的大人。看了好半天,直到那男人终于唱完谢幕,扭着腰走下台,主持人才回到台上,开始搞抽奖,到了这个环节,本来仅存的几个,在罢工舞台看热闹的路人,也终于跑到了隔壁去。看人越聚越多,主持人又开始卖关子,说在抽奖前,先要请几个小朋友上台回答问题,底下的观众发出不耐烦的嘘声,范东又把头低下去了。

郑方明在范东周围来回踱着步子,时不时挡住范东面前的阳光,使他手里的武侠小说忽明忽暗。范东说,小明啊,你不需要上班吗?郑方明说,没事,看我们家老头儿的面子,我就是天天都不去,也没人能把我怎么地。范东只好提着马扎,走到阴凉里,张娟的儿子正蹲在角落,用一个很旧的黑白游戏机打俄罗斯方块。自打罢工活动开始,那孩子就一直在,只是从来不出声,就自己躲起来,闷闷的。

横幅拉起来的第二天,老板终于决定和售货员们谈谈。

一大早他就把罢工的人群请进商城,一群人站在大厅里,呼吸相闻,范东站在边缘,郑方明手插着兜,也跟在范东的旁边,小刘被人群挤到了最外面,搬了把椅子垫在脚下,但还是矮了一块,只能竭力踮起脚尖,向中心张望,张娟和王姐站在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。等所有人都站定之后,保安们把商城的铁门重重拉上,然后背着双手,守在门口。

老板穿着干净的淡蓝色衬衫,袖子挽起一截,下摆掖进裤子里,皮鞋锃亮,身后站着几个保安,像是个下乡视察的干部。按理说,面对着一帮不算友善的人,人总难免紧张,但在此刻的老板脸上,却完全看不出那样的情绪,反而是带着几丝凶狠,那凶狠让郑方明有点熟悉,但更为浓厚的,是一种诡异的不适感。

你们罢工,不卖货,不挣钱,图什么?

图你给我们一条活路。

我涨租就是不给你们活路?我让你们在这卖货,不是给你们活路?

我们不同意涨租,没钱交,你要是涨租我们就不开工。反对涨租,斗争到底!

王姐说完这句话,后面其他人就按之前排练的一样,高喊起来。反对涨租,斗争到底!

喊了几声,话音收住,老板却忽然笑了。

你看咱们商城的售货员,跟别的地方就不一样,团结,有力量。尤其是王姐张姐,我听说这次罢工就是你俩组织的?

卖光盘的王姐说,是我们俩,我们就能代表大家,你到底啥态度,给个话吧。

老板没给话,而是回头跟身后的保安比划了一下,几个男人走到人群前面,拽住王姐和张娟的胳膊,开始往外拖,站在她们俩旁边的几个妇女连忙维护,说你们干啥,要耍流氓吗?也没话,保安直接一甩棍打在她们胳膊上,疼得惨叫,向后退,王姐和张娟被拖了出来。

接下来的十五分钟,人群是无比沉默的。一开始还有甩棍打在肉上的脆响,以及两个中年女人的惨叫,再后来,惨叫声就渐渐消失了,连金属撞击皮肉的声音都变得沉闷,仿佛是一个无聊的肉贩,在击打自己的货品,机械,麻木。然后声音也开始隐匿,色彩占据了场景的主篇幅,四个比较强壮的保安,每人扯住王姐和张娟的一条腿,分别从顺时针与逆时针出发,围着人群转了两圈,红色的闭合的圈,人们躲闪着,怕血沾到自己的鞋子上。

小刘曾用期待的眼神望向过郑方明,他可能在等那个警察站出来,伸张正义,阻止眼前的暴行。可那个警察没有,在那个时候,他只是死死地盯着一个小贩,那小贩有一双很硬很硬的拳头,曾经被称作大侠。

慢慢地,大家都走出了圈,无声地回到自己的摊位上,掀开盖布,坐好,在心里计算多交百分之十的租金后,要怎样筹划未来的生活。小刘是最快的一个,回到修表摊他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从怀里拿出钱包,数了几张大票出来,摆在台子上,然后把罢工用的传单塞到抽屉的最深处,拿着单筒放大镜,仔细端详台上的手表表盘,离他几步远,就是王姐和张娟最后被扔下的地方。

范东也走回去坐好了,手里抓着一截松紧带,抻长,抻得松紧带上的皮筋都清晰可见,终于,那根松紧带不堪重负,断掉了,长的那截铆足劲弹起来,打在他的脸上。

最后圈中只剩下了郑方明一个人,他站在圈里,却完全不是圆心,就像一个不熟练的射击者,歪歪扭扭一枪打在了四环上,可作为唯一击中靶子的子弹,郑方明还是那么显眼。老板看着他,保安们都紧绷着身体,像是等待着老板发动攻击的号令。可老板忽然笑了,就好像是一阵春风抱住了他的心,他带着亲切的微笑走到郑方明面前,说方明,今天不忙?你们家郑局最近怎么样,我们哥俩有日子没见了,替我给他带个好。

郑方明先是看老板弯弯的眼睛,然后低头看他锃亮的皮鞋,又越过他,看到了一串血红的鞋印。郑方明无话可说,转身走出了红圈。

在所有人都回到摊位之后,保安就拖走了王姐和张娟,清洁工们打扫地面,等地板擦干净之后,商城就要开始今天的营业了。今天很晴,天上连一片云彩都没有,街上行人走来走去,欢声笑语,这是个卖货的好日子。

 

罢工和打人的事,并没有掀起什么大风浪,可能是商场老板已经把事情平掉了,也可能是根本就没人关心,顾客们反而觉得,自打罢工的事闹完之后,售货员们的态度更殷勤了。除了张娟王姐和她们的家人,所有人都开开心心地继续生活着,不过很快,不开心的人又多了一个,就是那天带头打人的保安队长。

因为他死了。

他死在了安邦河的河岸上,光着屁股趴在那,全身到处是刺出来的断骨,和被那些骨头划烂了的肉。从他那张又碎又扭曲的脸上,已经看不出来他是谁了,就算是刚刚报过失踪案的家属去辨认也不行,后来没办法,动用了DNA采样,才能确定他的真实身份:一个已经被残忍杀死了的,曾对手无寸铁的妇女下手的施暴者。

从那时候开始,郑方明忽然觉得,他心中的大侠又活过来了。

他开始重新跟踪范东。每天他们一起从张娟家出来,郑方明都假意说自己和范东家不是一个方向,要分头走,可兜了一圈之后,他就又偷偷地溜回来,跟在范东的后面,一直跟到范东回家熄灯为止。

那天,他又跟着范东,走进了一条狭窄逼仄、灯火昏暗的胡同。双鸭山的北城开发,远比南城要早,在南小市还是一片低矮平房时,北边就已经盖起了大片的楼房。但繁华并不平等地属于每一个人,反而在被群楼围绕下,依然扎根在地上的那些小巷,藏着最不堪的贫穷与真实。郑方明远远地跟在范东后面,在城市角落中那些排列混乱、灰暗低闷的胡同里不断穿行,像两条泥潭里的蛇,偶尔会有没精打采的人经过他们身边,这里的少年们和南小市很不一样,他们都低着头,面色难看,好像惭愧于自己的贫穷。

转了不知多久,范东走进了一家小卖部。

小卖部里面光有点刺眼,狭窄的屋子中间挂着几张捕蝇纸,上面沾满了苍蝇,但还是有一簇虫子在围着灯泡飞。老板靠在一张转椅上,抬头对着墙角,那里挂着台小彩电,里面正在放一部很多年前的香港搞笑片,他看得很认真,手里攥着一瓶已经见底的绿瓶啤酒,时不时地往自己嘴里扔上一粒花生豆。范东随便要了包烟,拆开点着一根,开始跟老板搭讪,说了些什么,可老板似乎没一点聊天的兴趣,两个人又一起看了几分钟电视,范东转头走了出去。

出门的时候,范东的第二支烟只抽到一半,后面小卖部的灯光照亮了门前的一小块空地,范东背对着那块亮光,嘴里的那根烟明暗闪烁,头顶的月亮显得暗淡,月光被无数土楼上架着的天线分割粉碎,面前是纵横交错、奇形怪状的黑暗,范东就对着那黑暗喊,小明,你跟了我几天了。

郑方明只好从阴影中走了出来。他好像在抑制着自己的兴奋,两条腿轻飘飘地往前挪,硬鞋底在灰地上带起来一片尘土,他说话的声音也像灰地一样,沙沙的,好像已经被内心长久的灼烧烫哑了。

东哥,今天没回家啊。

挺长时间没来这边了,过来转转。怎么,小明,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的?

没啥事,东哥,我也是凑巧,过来这一片儿走走,正巧碰见你。

小明,我不想和你打这些哑谜了,我什么意思你明白,你想干啥我也懂,但是我只能告诉你,那个保安的事,不是我干的。你要是愿意跟着我,随便,反正不是第一次。小明,你不用觉得自己欠我什么,但是你也得明白,我想干什么事,你劝不了,也拦不住。行了,我不跟你说了,从这走回家需要很长时间的。再见,小明。

范东就这样好像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完了话,然后慢慢走远,郑方明站在那看着范东的背影,心里不知道该想点什么,不远处的小卖部也终于关灯,店门上了锁,只剩下细碎的月光零散地照亮这条小胡同,郑方明站在胡同中间,没有哪怕一束光照在他身上。

此刻的郑方明心里有点委屈,他觉得大侠不再拿他当自己人了,在那些快意恩仇、惩恶扬善的故事里,他的角色已经被固定成了一个捕快,一个朝廷的鹰犬,一个没什么魅力又惹人生厌的反派角色。可无端地,他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,却是父亲的脸。

他随便走进了一家台球厅,像是发泄似的,用球杆捅着球台上的球,乒乓作响,有一次力气太大,甚至把一颗球打得飞了起来,正撞在另一个顾客的头顶上。那人恶狠狠地回过身,看着郑方明,好像要发难的样子,可郑方明凶狠的眼神又制止了他,他支吾着,好像要郑方明拿出些钱来了事,郑方明没有回答。

郑方明看着他,眼睛里的愤怒慢慢变成了阴冷,此刻台球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,都密切地投向了他们。那被撞了头的顾客的朋友们,向着郑方明慢慢包围过来,郑方明挽起袖子,把球杆倒转过来,用粗的那头狠狠抽在了一个人脸上。其他的人正准备一拥而上的时候,郑方明把外套的下摆撩开,露出了腰间的配枪。

从台球厅出去的时候,郑方明的心里好像有火在越烧越旺,在那火里面,范东的影子越发鲜明,他想到了那个,不需要枪就可以慑服别人的,大侠。

 

范东只帮郑方明打过一次架。

没什么原因,郑方明那段时间就是看那个人不顺眼。在郑方明经常去玩的台球厅,那小子好像是个明星,无论是没事做整天闲逛的小混混,还是平时上课忙里偷闲去打两杆的学生,所有的人都要卖他一点面子。他们都管他叫锋哥,早几年前就已经不上学了,也没班上,只聚了一群小弟兄,每天在台球厅里混着,偶尔去劫道赚点外快。

郑方明老早就注意到了他,锋哥是他最讨厌的那种人,有点江湖地位,但是流里流气,用郑方明的话说,没什么风范。而且锋哥住在北城那一片多年没拆的脏胡同里,郑方明每次路过那一带的时候,都觉得不安,又有点嫌弃,甚至觉得恶心。如果是普普通通的胡同小子,郑方明有的是办法,比如给点钱拉拢一下,收做小弟;或者随便找几个兄弟,给他几个嘴巴,让他涨点教训,少在小明哥眼前晃悠,给人添堵;实在难以对付的,就找找爸爸的同事,那些叔叔,把人抓进去拘几天,出来保证老实,见着郑方明都躲着走。只有这个锋哥,上面几条好像都不太适用,据说他之前就因为打架进去过,蹲了好几个月,结果前脚刚出来,后脚就拿磨尖的螺丝刀,给了仇家后背两刀,然后打车送人家去医院,自己再去自首。这样的狠角色,郑方明不想亲自去惹他。

可自打锋哥来了之后,每次打台球,郑方明就永远抢不着自己想要的台子,锋哥走到他旁边吐口唾沫,他就得灰溜溜地给人把窗边的球台让出来,郑方明觉得自己失去了尊严,就连跟他一起玩的小弟,都在背后嘟囔他有点废物。这样下去,朋友里很快就会传开,谁谁的儿子郑方明,被脏街的一个小混子给收拾了,一点面子都没有。这样的事,郑方明接受不了。

郑方明愁了几天,终于决定去求求大侠。

范东对打架之类的事,从来都不愿意拒绝,他接受委托,郑方明就跟锋哥下了战书。那天很巧,锋哥只有一个人在台球厅里待着,对于高中生的约战,他有点瞧不起,就抬腿踢了郑方明的肚子一脚,说你他妈是不是闲得鸡巴疼了,跟我在这找病,滚犊子,以后别让我在这看见你。郑方明踉跄了两步,但硬是站稳了,没摔倒,刚准备回嘴,范东倒提着铁管从台球厅门口走进来。锋哥正抱着膀子,还在想着有什么好点子奚落郑方明,范东的铁管就直接砸爆了一张球台上面的挂灯。

你,叫什么锋是吧,出来。

那天的打架过程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范东在和人斗殴方面是绝对的天才,而且风格多变,不拘一格。锋哥抱着膀子刚迈出台球厅的门槛,范东就一管子砸在了他的肩膀上,然后就是单方面的殴打,锋哥在地上打着滚,浑身都是泥土,只能竭力躲闪范东朝脸踩来的脚。打了五六分钟,郑方明说,行了东哥,给他个教训就得了,咱们撤吧。

范东在嘴里攒了口浓痰,对准锋哥的脸吐了过去,然后拍拍裤子走人。可没走出两步,锋哥忽然拧着身子爬起来,从屁兜里掏出一把螺丝刀,紧着连滚带爬地赶过去,一刀刺在了范东的大腿上。

范东晃了晃,没出声,但还是软了一下。郑方明看见血从范东腿上涌出来,上去对着锋哥的肚子来了一脚说,操你妈,打不过就偷袭是吧。范东转过身,拍拍郑方明的肩膀,把他拉到一边,郑方明还在叫骂,东哥你别拦着我,我把这逼养的脑袋卸下来,给你出气。范东听他这么说,转头看了郑方明一眼,忽然咧嘴笑了,那是郑方明第一次看到范东的那种笑,困扰了他将近二十年,时不时就会出现在噩梦里的那种笑。

然后,他看见范东抄着那根铁管,仔细瞄了半天,终于对准锋哥的眼眶,狠狠地压了下去。

 

郑方明又梦见那颗眼球在地上乱滚的第二天,公安局接到了商城老板失踪的报案,在老板回家的必经之路上,有人发现了一辆空车,和一个脑袋被打得稀烂的司机。因为是本市著名的企业家,这次调查的力度比上次保安事件大了不少,上面下了命令,从上到下整个公安系统都必须拿出干劲,力求要救活的,不能让家属们等来悲剧的结局。郑方明一面按命令整理资料,寻找可能的线索,一面又在心中涌起强烈的预感,这些恐怕都是徒劳,能找到的,应该就只有一具冷冰冰的尸体。可偏偏找了将近半个月,活的死的,就是找不到人。郑方明想去找范东,可他在心里盘算了无数次,怎么算范东都没有脱离他监视,去绑架老板的时间。比起工作职责,郑方明更充满对真相的好奇与不解,和隐隐约约对于一种猜测的憧憬。他焦虑着,推演了无数种可能,可是他没想到,当他已经濒临崩溃的时候,答案会自己赤条条地跳到他面前。

那天已经后半夜了,郑方明接到了范东的电话。

小明,今天八月十五中秋节,聚聚?

郑方明知道,范东绝不会无缘无故地约他,也许,有什么事要说。

范东约郑方明的地方,是一家小饭店。郑方明到的时候,范东已经喝了两瓶啤酒,脸红红的,面前摆着一鱼一肉,和几碟小炝菜。范东看起来心情不错,他挥手招呼着郑方明,让他赶紧坐下,然后问老板把菜单拿来,要再点些酒菜。

郑方明脸铁青着,但他不能催促范东,他只能等待。

你知道吗,小明?我最近开始尝试大口吃东西,不太香,有时候嚼快了品不出味儿,但是挺过瘾的,其实何必非得细嚼慢咽呢?我以前就是事太多了。我总觉得慢条斯理地吃东西吧,别人就觉得我稳重,能瞧得起我,其实啊,没什么必要。

你尝尝这个小炸鱼,现在有点凉了,不太酥,但是味还不错。我现在总能想起来,那时候你带我去吃得莫利炖鱼,那鱼真鲜,我本来不爱吃鱼的,但那次我吃得真开心。东哥没钱请你吃得莫利啦,就凑合请你吃这个吧。

你怎么不说话呢,小明,别有压力,我知道你最近愁的是啥,工作嘛,今天干不完明天干,明天干不完后天干,虽然没啥意思,但是好歹能让咱们活着,没死了,挺好。

别没精打采的,再陪我喝两口,喝完了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

于是郑方明就陪范东喝起来,这是他们认识以来,范东话最多的一次,好像要把这辈子欠的那些话都说出来,他给郑方明讲自己小时候,讲跟人打过的架,讲在监狱里发生的趣事,郑方明听得久了,竟然觉得心里有点潮潮的,尽管还是绷着一根弦,但却又软了些许。

东哥,当年的事,你还生我气吗?

小明,咱们不聊那个,我不跟你说过嘛,我从来都没怪过你。就算我因为那个事进去了,那也是我自己下的手,你没让我把他眼珠子抠出来,对不?

范东说完,仰着脖子把酒干掉,然后从腰上的口袋里拿出二百块钱,往桌上一扔,对郑方明说,咱们走吧。

他们又去了那个垃圾回收点,在郑方明跟着范东去照顾张娟之前,他曾经无数次开车经过立交桥,可从来没往下面看过一眼。他不知道这还住着好多户人家,还有一家雪糕批发店,这家小店里还住着一家三口,其中的女主人还和他的朋友范东在相邻的柜台卖货。而在那次胡同里的对话之后,郑方明也就不再跟踪范东,同样地,他也不再跟范东一起去看望张娟。他想不通,为什么范东会忽然带他到这里来。

这里还是那么黑,范东从腰包里拿出一个小手电,带着郑方明往里面走。郑方明说,东哥,咱们来看张娟?今天是不是有点太晚了,改天我买点营养品,咱俩再一块过来呗?

范东说,你别着急,这除了张娟还有别的。

两个人走进雪糕店,里面没开灯,张娟似乎已经睡熟了,可刘学成却没在屋子里。郑方明嘟囔着,这孩子,没在家看着他妈,跑哪野去了。他刚说完话,却听见了那台大冰柜发出嗡嗡的制冷声,他觉得有点不对,就问范东,东哥,那天你不是已经把这玩意拔了吗,咋又给插上了。

范东摇摇头,把冰柜的柜门掀开,拿手电筒一照,商城老板瞪大眼睛,僵硬着躺在里面。

郑方明吓得浑身一个激灵,下意识就要去摸腰间的手枪,却被范东一把攥住。

小明,你别着急动手,这不是我干的,而且你能不能撕巴过我,你自己明白,别让我伤了你。

郑方明感觉自己的心在狂跳,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。范东拽着他出了门,走到几座堆得足有三四米高的纸壳山边上,绕到中间,有一块不起眼的缝隙,一个壮壮的少年跪在地上,背对着他们,脖子上缠着一根铁丝,已经断气了。

范东一笑,给郑方明指了指刘学成,说:

喏,小明,你要的凶手。

你知道吗小明,这小子,真像小时候的我。

才十三,他能扛着一个一百好几十斤的大人,走一里多地,然后再慢慢地把人家的胳膊腿都打碎了,装进冰柜里。

深仇大恨,深仇大恨哪小明。人都打成那样了,还得扔进冰柜里慢慢冻死,这是为了给他妈报仇,我觉得他挺有骨气的。

这小子脑子不差,没什么家伙事儿,就把自己家床拆了,拿床上的铁管打人。动手就更厉害了,说实话小明,我十三那年要是遇见他,都不好说谁是谁的对手。亏了经验丰富点,把他扯进这个缝里,他活动不开,才能把他勒死。

说心里话,我挺喜欢这孩子的,要是我自己有儿子,我都希望能像他这样。

但是啊,小明,人不管说什么话,做什么事,都必须付出代价,你明白吗,小明?我抠人眼睛,就应该蹲监狱;张娟闹事,就应该被打瘫;老板打人,就应该被冻死;学成杀人,就得偿命。

我不是没给过他机会,我给他讲过那个道理。

可他怎么跟我说的?他说,他是小孩儿,不用承担责任,法律判不了未成年人。小明,那是别人的法,但不是你东哥的法。在监狱里,如果有人犯了错,我就会打他,在这儿,学成犯了错,我就来惩罚他。

从监狱里出来之后,我话比以前更少了。在商城卖货的时候,别的售货员都一顿胡吹,恨不得把她们卖的那些东西夸出花来。我从来不敢,你说我要是也那么吹,卖给人家了,回头人家用得不好,回来找我负责,我咋办呢?人得对自己说的话、做的事负责,小明,我活了这么多年,就明白这么一个道理。

敢作敢当。小明,你东哥一直是个大侠。

听完范东的一段话,郑方明什么都没能说出口。他默默地盯着面前这个瘦小的男人,看见范东正高扬着头,脸上还带着骄傲的神色,似乎刚刚完成了一件壮举。郑方明被范东的目光凝视着,他忽然觉得心里闷闷的,只能低下头,给自己点了一支烟,深深吸了一口,又全部吐出去,烟雾里,男人们的脸都全部变得模糊起来,没人看得清楚。

长长的一声汽笛涌进他们的耳朵,又有一列火车开进了站,隐隐的一线鱼肚白,也从东方浮现,太阳就快要升起来了,可还没来得及把他们照亮。

 

作者简介

梁彦增,双鸭山人,一个青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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